服装品牌侵权赔偿案例-服装侵权赔偿标准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服装品牌侵权赔偿案例,以及服装侵权赔偿标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今天给各位分享服装品牌侵权赔偿案例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服装侵权赔偿标准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1、我在淘宝上抄某品牌的款式卖,衣服吊牌都是挂我自己的品牌,标题写上XXXX同款衣服。属于侵权吗?
如果仿制了某品牌的衣服出售,其行为侵犯了该品牌的专利权,即使换成自己的商标,也属于侵权行为,依法要承担给该品牌造成的损失。在网上用该品牌的图片,其行为侵犯了该图片制作人的著作权,也是违法的。如果著作权人起诉,法院会判决赔偿的。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所谓盗窃商业秘密,包括单位内部人员盗窃、外部人员盗窃、内外勾结盗窃等手段;所谓以利诱手段获取商业秘密,通常指行为人向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提供财物或其他优惠条件,诱使其向行为人提供商业秘密;所谓以胁迫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是指行为人采取威胁、强迫手段,使他人在受强制的情况下提供商业秘密;所谓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是指上述行为以外的其他非法手段。例如,通过商业洽谈、合作开发研究、参观学习等机会套取、刺探他人的商业秘密等。
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所谓披露,是指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向第三人透露或向不特定的其他人公开,使其失去秘密价值;所谓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是指非法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具体情形。需要指出的是,以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人,如果将该秘密再行披露或使用,即构成双重侵权;倘若第三人从侵权人那里获悉了商业秘密而将秘密披露或使用,同样构成侵权。
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合法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可能是与权利人有合同关系的对方当事人,也可能是权利人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知情人,上述行为人违反合同约定或单位规定的保密义务,将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擅自公开,或自己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即构成对商业秘密的侵犯。
4、第三人在明知或应知前述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然从侵权人那里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这是一种间接侵权行为。行为人知悉其为他人的商业秘密,并明知或应知系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依然获取、使用、披露该秘密,所以法律将这种行为也作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来对待。
关于服装品牌侵权赔偿案例和服装侵权赔偿标准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服装品牌侵权赔偿案例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服装侵权赔偿标准、服装品牌侵权赔偿案例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